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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印發《全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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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網訊 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方案》。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屆五次全會精神,鞏固深化安全生產大檢查成果,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隱患就是事故、發現就要處理”意識,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推動安全生產黨委政府領導責任、監管部門監督執法責任、主管部門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及時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為開創新時代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新局面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形成聲勢,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全面徹底整改已發現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促進企業隱患排查整治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的有效落實,有效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在全省建立起隱患排查整治和隱患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由事後調查處理向事前預防、源頭治理轉變,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顯著下降,為2020年實現安全生產整體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打下堅實基礎。
三、時間安排
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按照“排查、交辦、督查、復查、問責”五步工作法進行。四項重點工作要貫穿始終:一是企業自查自改要貫穿始終。企業是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要將隱患排查整治貫穿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特別在攻堅行動期間,更要依法依規、依照標準規范嚴格自查,做到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二是監管執法要貫穿始終。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持續加大執法力度,保持高壓態勢,以執法促進隱患排查整治,促進工作責任落實。三是問責要貫穿始終。對發現的事故隱患、不認真履行職責和工作不力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該問責的堅決問責,決不姑息遷就。對應問責不問責的,追究有關問責部門的責任。四是長效機制建設要貫穿始終。各級各部門在部署階段就要創新方式方法,著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
攻堅行動從2017年11月下旬開始到2018年3月底結束,分3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10日)
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制定全省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方案,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二是各市縣和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分行業明確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內容和標準,確定大排查大整治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名單,設立群眾舉報電話,廣泛進行動員。三是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制定執法檢查計劃,確定執法檢查重點企業名單。四是各地各部門對目前已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梳理,列出清單。五是分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按屬地關系和行業管理職能分別明確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包聯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六是各級各部門積極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廣泛宣傳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的重大意義和相關要求,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排查整治階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2月底)
主要工作任務:一是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要做到“八查八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瞭實施方案並進行瞭貫徹落實;查責任落實,看是否層層落實瞭責任和簽訂瞭安全生產責任書;查履職盡責,看各級管理人員和各崗位是否認真落實瞭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查隱患整改,看已發現的隱患是否進行瞭整改,或按“五落實”要求制定瞭整改計劃;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瞭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安全生產“三項制度”;查制度執行,看是否嚴格執行瞭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查隱患上報,看是否按規定要求向有關部門如實上報瞭隱患;查具體隱患,看是否按照標準規范對本單位開展瞭全覆蓋、全方位、全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治。二是企業對政府部門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治,並針對問題和隱患產生的原因,及時修訂完善本企業各項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持續落實。三是各級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對企業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是否按“八查八看”要求進行瞭排查,落實瞭“五落實”整改要求,並對檢查情況全部如實記錄,建立臺賬;對所有重大隱患全部拉條掛賬,明確整改包聯責任人,逐條交辦,掛牌督辦。四是省市有關部門,對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開展情況實施督查,對工作不力的實施責任追究。
(三)督導檢查和集中靜電油煙處理機執法階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主要工作任務:一是省市黨委、政府開展綜合督查,對市縣及各級部門落實領導責任、安全管理責任、監管責任、隱患排查整治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是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按計劃集中開展監察執法,以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為重點,對企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實施嚴厲處罰。三是各市縣及有關部門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完成整改的及時銷號,對檢查驗收情況形成臺賬備查,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四是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對攻堅行動效果進行核查。
四、排查整治范圍、重點及責任單位
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突出重點,條塊結合,對全省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所有從業崗位開展全覆蓋式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決樹立“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是最大隱患”的意識,持續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重點工作如下:
(一)煤炭生產及加工領域。全省范圍內所有煤礦企業和保留礦井,包括正常生產礦井、正在建設和整合改造礦井、停產停建礦井等;煤炭洗選加工企業;煤田地質勘探作業場所。突出檢查煤礦“三超”(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假借整合改造或以技改名義生產、停產停建礦井偷采盜采和違法組織生產建設、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礦井防水防火措施落實不到位,煤田地質勘查、煤炭洗選加工中違法違規以及違反職業健康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非煤礦山領域。全省所有生產(包括基建)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選礦廠、尾礦庫、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含鉆井、井下作業等)。重點檢查建設項目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存在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非法轉讓采礦權、以采代探等行為,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使用國傢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等。突出檢查地下礦山開拓系統、采礦方法、通風系統、排水系統、提升運輸系統與設計和規程不符,未落實防中毒窒息、防火災、防坍塌等措施和要求;露天礦山不按設計進行臺階式開采,未對邊坡穩定性實施監測;選礦廠帶式輸送機保護裝置不完整;尾礦庫超高超設計排放、未進行壩體穩定性評估、安全超高和幹灘長度小於設計規定、冬季未按照設計要求采用冰下放礦作業;石油天然氣開采井控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隱患。
(三)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全省所有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企業、加油站、加氣站、油氣儲存企業、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含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企業、危險貨物作業等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突出檢查“兩重點一重大”和風險等級為A、B級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油氣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生產儲存單位和場所設施,突出危險化學品企業罐區、受限空間和動火作業、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生產、運輸、存儲環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隱患排查。強化油氣輸送管網檢查,排查管線腐蝕、老化和管線交叉點無保護等隱患,全面治理管線占壓和安全距離不足等問題。
(四)工業行業領域。全省所有冶金、機械、有色、建材、輕工、紡織、煙草、民用船舶、傢電及電子信息產品制造等工業企業。重點檢查融熔金屬、密閉空間、煤氣管道、涉爆粉塵等關鍵生產部位,倉儲和重大危險源(點),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灼燙、觸電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隱患和職業健康隱患。
(五)交通運輸領域。重點對道路、公交、軌道交通、民航、鐵路、水運、港區、隧道、橋梁、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等開展大排查大整治,整治交通設施隱患和道路運輸秩序,突出“兩客一危”車輛及所屬企業,嚴厲打擊車輛超載、超限、超速、超員和酒後駕駛、疲勞駕駛、涉牌涉證等違規違法行為。
(六)建設施工領域。重點對建築施工工程、公路建設工程、水利建設工程、電力建設工程、鐵路建設工程,以及玻璃幕墻、危舊房屋等進行安全檢查,嚴查深基坑支護、高大模架、盾構施工、大跨度建築以及施工機械的安全備案、安裝拆卸、檢測驗收、職業健康、安全操作等關鍵施工環節,嚴查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及“以包代管”行為等。
(七)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檢查所有車站、地鐵、大型城市綜合體、商貿流通和商貿服務企業、旅遊景點、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嚴查巡邏檢查、守衛防護、事故隱患和問題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嚴查火車站、地鐵站是否落實安檢制度,長途汽車站是否實行進出站雙向安檢制度,旅遊景點、宗教活動場所、文體活動場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監測預警機制,學校的校舍、實驗室、機房、食堂、校車等是否達到安全要求,大型群眾性活動是否經過審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預案,商貿流通和商貿服務企業、占路經營的市場在防火、防人員踩踏、燃氣液化氣使用和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隱患等。
(八)城鄉公共設施領域。重點檢查城市供水、供電、供熱、供氣、渣土堆場等公共基礎設施,嚴查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建設是否合法合規;供水使用液氯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水防范硫化氫中毒措施是否到位;供熱鍋爐、壓力管道等是否達到安全使用條件,使用燃氣場所和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渣土堆場防坍塌、防滑坡措施是否到位;供氣管線防占壓、防施工破壞等措施是否到位;電力系統是否存在事故隱患等。特別要註重農村“氣代煤”安全監管工作。
(九)農林牧漁領域。重點檢查農產品產地初加工企業,畜禽屠宰企業,漁業企業,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畜牧企業以及農場、林場和草原等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重點查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畜禽屠宰加工、漁業船舶、漁港水域交通、農機使用、農藥使用、草原森林防火、農村沼氣方面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隱患,查處漁業企業“以包代管”行為,嚴厲打擊“三無”漁船經營行為。
(十)消防、特種設備等專業領域。突出對消防安全網格化防控體系、高層建築、電氣火災防控等進行排查檢查;對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等特種設備安全進行排查檢查和整治,嚴查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持過期證件、持假證作業等行為。
(十一)其他行業領域。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本行業領域本單位實際,針對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點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對本單位及直屬部門的辦公場所、職工食堂用電、用氣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五、隱患排查整治責任追究方式
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發現就要處理”原則,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中發現的隱患,按照嚴重程度、整改情況,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企業及責任人的責任。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單位及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一)對生產經營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法定責任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依法查處;因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調查處理,並追究相關事故發生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
(二)對黨政機關及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對有關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1. 對安排部署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工作不負責任,致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沒有得到落實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2. 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制定實施方案不結合實際,照抄、照搬、照轉上級文件,沒有建立工作臺賬和責任清單,對隱患整改監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對重大隱患未實施掛牌督辦的,以及弄虛作假,虛報工作成績的相關單位責任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約談、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的,責令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或者免職。
3. 對非法違法活動應發現而未及時發現,應處置而未妥善處置的,一經查出,一律嚴肅追究責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明安全生產責任的通知》(冀政辦〔2010〕2號),凡在鄉(鎮)行政區域內存在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視情節輕重,對所在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在縣級行政區域存在2處及以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視情節輕重,對所在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 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給予責任人降級或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5. 因工作不力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依據事故原因和性質,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人員嚴肅追究責任。發生重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對相應市(含定州、辛集市)黨委、政府和省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發生較大責任事故的,對相應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同時對相應地區、部門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並將進行責任追究情況通報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
六、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是防范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重大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抓好落實。各市縣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對本地區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推動落實。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擔任本行業領域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親自研究部署、組織推動,在全省形成強大聲勢、層層傳導壓力、壓實整治責任,確保收到實效。
(二)主動查改,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全面發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認真開展隱患問題自查自改,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臺賬,徹查整改各類隱患問題。對檢查排查出的隱患,要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整改完成後及時銷號並上報,確保隱患整改到位。省屬國有企業集團,要對所屬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列出本次重點排查整治的企業清單、重大隱患清單;所屬單位重大隱患全部由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分頭包保,建立包保臺賬,逐項監督整改落實;集團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要分別帶領檢查組,采取所屬單位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層單位、工作場所、車間班組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推動隱患整改,對排查整治工作不認真、不積極的要追究責任。
(三)堅持零容忍,全面督促隱患整改。各市縣黨委、政府要加大對隱患整改的督查督辦力度,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全部明確整改責任主體、整改時限和復查部門。有關部門對已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的生產經營單位要逐一復查,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復生產;對依法關閉取締的企業要確保關閉取締到位。省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強化本系統安全監管執法職能,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並對市縣部門執法情況進行持續調度,以執法促進隱患排查整治。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利用各種媒介手段,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或信箱,對群眾舉報的隱患及時進行核查,對查實的隱患實施責任追究,向舉報人兌現獎勵並切實履行保密義務。
(四)細化責任,實行領導包聯責任制。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三個必須”和屬地監管原則,落實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領導包聯責任制,市領導包縣、縣領導包鄉、鄉領導包村。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負總責。所有重點高危企業隱患排查整治靜電機推薦,由所在市的市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所在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人聯合包保。其他企業由各市明確包聯責任人,實現隱患排查整治責任包聯全覆蓋。
企業自主排查整改,上級對下級、一級對一級開展督查,針對督查結果交辦問題清單,相關部門督促整改並對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等全部環節,都嚴格實施臺賬式管理,每項問題隱患的每個環節,都要做到有具體部門、具體人員負責,壓實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攻堅行動期間,各市縣黨委、政府和省市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攻堅行動方案進行親自研究,結合本地產業結構、高危行業特點制定細化的實施方案,嚴禁照抄照搬上級方案;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帶隊暗查暗訪或督導檢查1次,其他負責人不少於2次;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方案要針對每個具體的企業,逐個明確聯系人,攻堅行動期間對所有重點企業檢查要做到全覆蓋;省市行業主管部門攻堅行動期間檢查企業分別不少於30傢次。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根據高危企業分佈、數量,分級、分時段對所有高危企業全面開展執法,充分溝通協調,合理安排執法檢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和執法空白。
(五)持續改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加快安全生產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雙清單”制定工作,健全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加快建立全行業、全崗位、全覆蓋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2018年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和重點工貿企業要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和信息系統培訓,納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開展在線隱患排查治理,推動所有工貿企業納入全省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並向建築施工、交通運輸、水利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企業推廣。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礦山超層越界、危化企業特種設備、建築領域層層轉包、外協單位安全管理等長期影響安全生產形勢的痼疾頑癥,以及“氣代煤”等新出現的安全監管問題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形成完善的安全監管標準、制度規范和責任體系。
(六)從嚴從實,強化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問責。省安委會要將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納入全省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加大考核和責任靜電機追究力度。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重點任務未完成的相關責任人要及時進行約談;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在嚴肅追究責任同時,要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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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網訊 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方案》。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屆五次全會精神,鞏固深化安全生產大檢查成果,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隱患就是事故、發現就要處理”意識,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推動安全生產黨委政府領導責任、監管部門監督執法責任、主管部門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及時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為開創新時代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新局面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形成聲勢,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全面徹底整改已發現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促進企業隱患排查整治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的有效落實,有效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在全省建立起隱患排查整治和隱患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由事後調查處理向事前預防、源頭治理轉變,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顯著下降,為2020年實現安全生產整體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打下堅實基礎。
三、時間安排
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按照“排查、交辦、督查、復查、問責”五步工作法進行。四項重點工作要貫穿始終:一是企業自查自改要貫穿始終。企業是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要將隱患排查整治貫穿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特別在攻堅行動期間,更要依法依規、依照標準規范嚴格自查,做到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二是監管執法要貫穿始終。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持續加大執法力度,保持高壓態勢,以執法促進隱患排查整治,促進工作責任落實。三是問責要貫穿始終。對發現的事故隱患、不認真履行職責和工作不力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該問責的堅決問責,決不姑息遷就。對應問責不問責的,追究有關問責部門的責任。四是長效機制建設要貫穿始終。各級各部門在部署階段就要創新方式方法,著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
攻堅行動從2017年11月下旬開始到2018年3月底結束,分3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10日)
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制定全省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方案,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二是各市縣和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分行業明確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內容和標準,確定大排查大整治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名單,設立群眾舉報電話,廣泛進行動員。三是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制定執法檢查計劃,確定執法檢查重點企業名單。四是各地各部門對目前已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梳理,列出清單。五是分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按屬地關系和行業管理職能分別明確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包聯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六是各級各部門積極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廣泛宣傳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的重大意義和相關要求,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排查整治階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2月底)
主要工作任務:一是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要做到“八查八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瞭實施方案並進行瞭貫徹落實;查責任落實,看是否層層落實瞭責任和簽訂瞭安全生產責任書;查履職盡責,看各級管理人員和各崗位是否認真落實瞭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查隱患整改,看已發現的隱患是否進行瞭整改,或按“五落實”要求制定瞭整改計劃;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瞭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安全生產“三項制度”;查制度執行,看是否嚴格執行瞭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查隱患上報,看是否按規定要求向有關部門如實上報瞭隱患;查具體隱患,看是否按照標準規范對本單位開展瞭全覆蓋、全方位、全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治。二是企業對政府部門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治,並針對問題和隱患產生的原因,及時修訂完善本企業各項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持續落實。三是各級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對企業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是否按“八查八看”要求進行瞭排查,落實瞭“五落實”整改要求,並對檢查情況全部如實記錄,建立臺賬;對所有重大隱患全部拉條掛賬,明確整改包聯責任人,逐條交辦,掛牌督辦。四是省市有關部門,對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開展情況實施督查,對工作不力的實施責任追究。
(三)督導檢查和集中靜電油煙處理機執法階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主要工作任務:一是省市黨委、政府開展綜合督查,對市縣及各級部門落實領導責任、安全管理責任、監管責任、隱患排查整治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是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按計劃集中開展監察執法,以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為重點,對企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實施嚴厲處罰。三是各市縣及有關部門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完成整改的及時銷號,對檢查驗收情況形成臺賬備查,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四是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對攻堅行動效果進行核查。
四、排查整治范圍、重點及責任單位
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突出重點,條塊結合,對全省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所有從業崗位開展全覆蓋式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決樹立“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是最大隱患”的意識,持續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重點工作如下:
(一)煤炭生產及加工領域。全省范圍內所有煤礦企業和保留礦井,包括正常生產礦井、正在建設和整合改造礦井、停產停建礦井等;煤炭洗選加工企業;煤田地質勘探作業場所。突出檢查煤礦“三超”(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假借整合改造或以技改名義生產、停產停建礦井偷采盜采和違法組織生產建設、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礦井防水防火措施落實不到位,煤田地質勘查、煤炭洗選加工中違法違規以及違反職業健康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非煤礦山領域。全省所有生產(包括基建)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選礦廠、尾礦庫、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含鉆井、井下作業等)。重點檢查建設項目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存在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非法轉讓采礦權、以采代探等行為,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使用國傢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等。突出檢查地下礦山開拓系統、采礦方法、通風系統、排水系統、提升運輸系統與設計和規程不符,未落實防中毒窒息、防火災、防坍塌等措施和要求;露天礦山不按設計進行臺階式開采,未對邊坡穩定性實施監測;選礦廠帶式輸送機保護裝置不完整;尾礦庫超高超設計排放、未進行壩體穩定性評估、安全超高和幹灘長度小於設計規定、冬季未按照設計要求采用冰下放礦作業;石油天然氣開采井控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隱患。
(三)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全省所有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企業、加油站、加氣站、油氣儲存企業、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含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企業、危險貨物作業等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突出檢查“兩重點一重大”和風險等級為A、B級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油氣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生產儲存單位和場所設施,突出危險化學品企業罐區、受限空間和動火作業、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生產、運輸、存儲環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隱患排查。強化油氣輸送管網檢查,排查管線腐蝕、老化和管線交叉點無保護等隱患,全面治理管線占壓和安全距離不足等問題。
(四)工業行業領域。全省所有冶金、機械、有色、建材、輕工、紡織、煙草、民用船舶、傢電及電子信息產品制造等工業企業。重點檢查融熔金屬、密閉空間、煤氣管道、涉爆粉塵等關鍵生產部位,倉儲和重大危險源(點),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灼燙、觸電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隱患和職業健康隱患。
(五)交通運輸領域。重點對道路、公交、軌道交通、民航、鐵路、水運、港區、隧道、橋梁、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等開展大排查大整治,整治交通設施隱患和道路運輸秩序,突出“兩客一危”車輛及所屬企業,嚴厲打擊車輛超載、超限、超速、超員和酒後駕駛、疲勞駕駛、涉牌涉證等違規違法行為。
(六)建設施工領域。重點對建築施工工程、公路建設工程、水利建設工程、電力建設工程、鐵路建設工程,以及玻璃幕墻、危舊房屋等進行安全檢查,嚴查深基坑支護、高大模架、盾構施工、大跨度建築以及施工機械的安全備案、安裝拆卸、檢測驗收、職業健康、安全操作等關鍵施工環節,嚴查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及“以包代管”行為等。
(七)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檢查所有車站、地鐵、大型城市綜合體、商貿流通和商貿服務企業、旅遊景點、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嚴查巡邏檢查、守衛防護、事故隱患和問題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嚴查火車站、地鐵站是否落實安檢制度,長途汽車站是否實行進出站雙向安檢制度,旅遊景點、宗教活動場所、文體活動場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監測預警機制,學校的校舍、實驗室、機房、食堂、校車等是否達到安全要求,大型群眾性活動是否經過審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預案,商貿流通和商貿服務企業、占路經營的市場在防火、防人員踩踏、燃氣液化氣使用和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隱患等。
(八)城鄉公共設施領域。重點檢查城市供水、供電、供熱、供氣、渣土堆場等公共基礎設施,嚴查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建設是否合法合規;供水使用液氯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水防范硫化氫中毒措施是否到位;供熱鍋爐、壓力管道等是否達到安全使用條件,使用燃氣場所和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渣土堆場防坍塌、防滑坡措施是否到位;供氣管線防占壓、防施工破壞等措施是否到位;電力系統是否存在事故隱患等。特別要註重農村“氣代煤”安全監管工作。
(九)農林牧漁領域。重點檢查農產品產地初加工企業,畜禽屠宰企業,漁業企業,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畜牧企業以及農場、林場和草原等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重點查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畜禽屠宰加工、漁業船舶、漁港水域交通、農機使用、農藥使用、草原森林防火、農村沼氣方面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隱患,查處漁業企業“以包代管”行為,嚴厲打擊“三無”漁船經營行為。
(十)消防、特種設備等專業領域。突出對消防安全網格化防控體系、高層建築、電氣火災防控等進行排查檢查;對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等特種設備安全進行排查檢查和整治,嚴查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持過期證件、持假證作業等行為。
(十一)其他行業領域。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本行業領域本單位實際,針對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點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對本單位及直屬部門的辦公場所、職工食堂用電、用氣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五、隱患排查整治責任追究方式
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發現就要處理”原則,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中發現的隱患,按照嚴重程度、整改情況,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企業及責任人的責任。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單位及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一)對生產經營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法定責任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依法查處;因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調查處理,並追究相關事故發生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
(二)對黨政機關及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對有關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1. 對安排部署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工作不負責任,致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沒有得到落實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2. 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制定實施方案不結合實際,照抄、照搬、照轉上級文件,沒有建立工作臺賬和責任清單,對隱患整改監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對重大隱患未實施掛牌督辦的,以及弄虛作假,虛報工作成績的相關單位責任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約談、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的,責令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或者免職。
3. 對非法違法活動應發現而未及時發現,應處置而未妥善處置的,一經查出,一律嚴肅追究責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明安全生產責任的通知》(冀政辦〔2010〕2號),凡在鄉(鎮)行政區域內存在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視情節輕重,對所在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在縣級行政區域存在2處及以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視情節輕重,對所在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 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給予責任人降級或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5. 因工作不力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依據事故原因和性質,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人員嚴肅追究責任。發生重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對相應市(含定州、辛集市)黨委、政府和省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發生較大責任事故的,對相應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同時對相應地區、部門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並將進行責任追究情況通報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
六、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是防范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重大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抓好落實。各市縣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對本地區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推動落實。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擔任本行業領域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親自研究部署、組織推動,在全省形成強大聲勢、層層傳導壓力、壓實整治責任,確保收到實效。
(二)主動查改,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全面發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認真開展隱患問題自查自改,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臺賬,徹查整改各類隱患問題。對檢查排查出的隱患,要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整改完成後及時銷號並上報,確保隱患整改到位。省屬國有企業集團,要對所屬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列出本次重點排查整治的企業清單、重大隱患清單;所屬單位重大隱患全部由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分頭包保,建立包保臺賬,逐項監督整改落實;集團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要分別帶領檢查組,采取所屬單位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層單位、工作場所、車間班組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推動隱患整改,對排查整治工作不認真、不積極的要追究責任。
(三)堅持零容忍,全面督促隱患整改。各市縣黨委、政府要加大對隱患整改的督查督辦力度,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全部明確整改責任主體、整改時限和復查部門。有關部門對已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的生產經營單位要逐一復查,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復生產;對依法關閉取締的企業要確保關閉取締到位。省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強化本系統安全監管執法職能,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並對市縣部門執法情況進行持續調度,以執法促進隱患排查整治。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利用各種媒介手段,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或信箱,對群眾舉報的隱患及時進行核查,對查實的隱患實施責任追究,向舉報人兌現獎勵並切實履行保密義務。
(四)細化責任,實行領導包聯責任制。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三個必須”和屬地監管原則,落實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領導包聯責任制,市領導包縣、縣領導包鄉、鄉領導包村。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負總責。所有重點高危企業隱患排查整治靜電機推薦,由所在市的市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所在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人聯合包保。其他企業由各市明確包聯責任人,實現隱患排查整治責任包聯全覆蓋。
企業自主排查整改,上級對下級、一級對一級開展督查,針對督查結果交辦問題清單,相關部門督促整改並對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等全部環節,都嚴格實施臺賬式管理,每項問題隱患的每個環節,都要做到有具體部門、具體人員負責,壓實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攻堅行動期間,各市縣黨委、政府和省市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攻堅行動方案進行親自研究,結合本地產業結構、高危行業特點制定細化的實施方案,嚴禁照抄照搬上級方案;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帶隊暗查暗訪或督導檢查1次,其他負責人不少於2次;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方案要針對每個具體的企業,逐個明確聯系人,攻堅行動期間對所有重點企業檢查要做到全覆蓋;省市行業主管部門攻堅行動期間檢查企業分別不少於30傢次。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根據高危企業分佈、數量,分級、分時段對所有高危企業全面開展執法,充分溝通協調,合理安排執法檢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和執法空白。
(五)持續改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加快安全生產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雙清單”制定工作,健全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加快建立全行業、全崗位、全覆蓋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2018年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和重點工貿企業要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和信息系統培訓,納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開展在線隱患排查治理,推動所有工貿企業納入全省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並向建築施工、交通運輸、水利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企業推廣。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礦山超層越界、危化企業特種設備、建築領域層層轉包、外協單位安全管理等長期影響安全生產形勢的痼疾頑癥,以及“氣代煤”等新出現的安全監管問題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形成完善的安全監管標準、制度規范和責任體系。
(六)從嚴從實,強化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問責。省安委會要將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納入全省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加大考核和責任靜電機追究力度。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重點任務未完成的相關責任人要及時進行約談;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在嚴肅追究責任同時,要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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